李涅把玩手中黑色的棋子,嘴角不经意之间微微扬起,笑容阴森。

民以食为天,没有粮食的雒阳,不攻自破。

“届时,魏军将士为保军粮充足,必须要强征民食!”

司马朗目光爆出一抹璀璨炙热的光芒:“已是入秋,百姓粮食本来不多,如果我们再火上添油,必然可百姓自乱,一民不足以乱军,千民不足以乱城,但是如若万民沸腾,可乱一朝之安危,若是城中百万魏人乱起,雒阳必破!”

“可是魏军将士守护粮仓之严,我们束手无策!”

郭女王有些担忧的道:“除非我们有五千大军,但是我们所有能召集的人,不会超过五百!”

“呵呵,不一定要真的烧了他们的粮仓!”

李涅淡淡的道:“我们要做的,只是再城中烧几把火,这几把火要烧的明亮,整个雒阳城都知道,然后在加上一点点真是见闻,或者从什么武将口中传出点机密信息,让城中百姓和将士都知道,他们的粮仓被烧了便可!”

“攻心计!”

司马朗顿时明白了。

如今城中的局势,对于百姓来说,已是风声鹤唳草木皆兵,在这个时候,突然烧起几把大火,然后他们在做点手段,让所有人都认为粮仓被烧,后面就会自动代入强征粮草的环节,届时必然激起一些人的保护粮食的心态,他们在暗中出手,在引导其入局,便可策反这些百姓。

好计谋!好计谋!

司马朗不禁的有些佩服。

“司马朗,在雒阳之中,锦衣卫的根基不如关中世家,我也不如你熟悉情况!”

李涅抬头,目光看着司马朗,道:“所以此事你去负责,你在曹魏朝廷多日,关中世家也在雒阳根基颇深,哪怕如今这个局面,你们肯定有不少官吏和府兵隐藏其中,用起来,还有,策反一些魏朝官吏相助,这时候很多魏朝官吏都是火盆上的蚂蚁,惶惶不安,我相信,其中想要投降之人,不在少数,就看你手段如何!”

“大都督放心,我绝不会让你失望!”

司马朗面容坚定。

“锦瑟!”

“在!”

“你全力去辅助司马朗行事,调动锦衣卫一切的力量,不惜付出任何代价,必须办成此事!”李涅道。

“诺!”

郭女王芊芊玉手拱起,低声领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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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秋时节,微风熙熙。

雒阳城外。

吴军大营。

孙权一袭锦龙长袍,头发让玉冠束起,盘坐在大营王帐之中太师椅之上,手中握着一杆金笔,在细细的批阅这一份份奏书,连续的翻看之下,一双碧绿如琥珀的眼眸呈现出一丝丝疲累的感觉。

这些奏书都是从金陵城送来了,需要他尽快批阅的奏书。

一国之君不好当,哪怕他如今是亲征前线,身在军营,但是还要顾及朝廷上的事务,一刻都放松不得。

其实做一个帝王,明君太苦了,还是做一个昏君好了,昏君之所以是昏君,那就是享受着帝王的至高无上的权利和荣誉,还能不去理会朝野事务,想做什么就做什么,任性的使用手中的权利,享尽三宫六院,风流快活一辈子。

可惜孙权没有做昏君的资质。

他倒是想去做,但是他可过不了自己的良心,要是良心被狗吃了,也许他可以不顾肩膀上的责任,不顾天下安危,不顾百姓生活,逍遥自在。

这就是命,劳碌命。

寂静的营帐之中,只有他翻阅奏书发生的细微声音,突然之间响起几个细微的脚步声,让孙权微微皱眉,他没有抬头,只是眼眸斜睨了一眼。

果不其然,一道娇俏灵敏的身影,穿着亲卫服饰,蹑手蹑脚的走进来,看着盘坐中央的身影,嘟起小嘴,一剑刺出,快如闪电。

铛!

孙权手中的金色毛笔扬起,笔墨一甩,笔杆挡住了剑锋的袭击,笔尖甩出点点墨水,把来袭之人的俏丽染上了一脸的黑墨水:“香香,就你这点三脚猫功夫,还想偷袭你皇兄我,不自量力!”

“讨厌的皇兄!”

孙尚香很不爽的抹去脸上的黑墨水,弄的一脸黑之后,她美眸圆瞪,个人先告状:“皇兄,你明知道是我,居然还泼我一脸的墨水!”

“哼!”

孙权放下了奏书,有些傲娇的冷哼说道:“皇兄这是给你一点教训,你的胆子太肥了,偷入军营重地不说,还拿着剑来刺杀皇兄,若非王老记住的你的脚步声,岂容的你胡来!”

他是孙权,大吴帝王,一国之君,普天下能无声无需的拿着兵器接近他的,就算是当年天下第一的南华老仙都做不到。

在这天下,也就她孙尚香这个无法无天的死丫头,仗着自己的疼爱和纵容,毫无顾忌佩剑出入。(未完待续。)